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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止 2015年6月5日,马德里联盟共有95个缔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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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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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检索

马德里商标查询按指定国家的
实际查询费用收取。

      所需资料:

  1. 所指定的国家名称
  2. 商标文字或图样
  3.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商标申请

    官费收费(瑞士法郎)

  • 基础费用官费收费:653
  • 指定协定国家官方收费:
    100×单个国家(见协定国家名单)
  • 指定纯议定书国家官方收费:
    单独收费(见纯议定书国家名单)

      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 2500元 (5个国家以内)
    超过5个为按 500元 × 国家个数。

 

注:以上费用包含商标注册申请在没有遇到任何障碍并顺利完成注册情况下的所有费用。如果在各国商标主管机构的实质审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我公司将会及时向客户报告,在客户确认同意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情况下,再向客户收取相应国外律师费和我公司代理费,委托国外合作律师采取积极措施使商标能够获得注册。

一个商标一个分类

总价 =
基础费用官方收费+指定协定(纯议定书)
国家官方收费+代理服务费

日本和加纳需在注册成功后收取二期费用。

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币以 1:7 换算。

      所需资料:

  1. 申请人名称与地址(中/英文)
  2. 清晰商标图样
  3. 详细商品服务项
  4. 委托书
  5. 商标于中国申请的受理通知书
  6. 商标于中国注册的注册证书
  7. 要延伸的国家

      所需时间:

  • 6~9 个月获得官方回执
  • 6 ~ 12 个月获取商标注册证(中国已注册)
  • 商标注册后+个月 (中国商标申请中)

      有效期:各延伸国家的保护年数

如有不明之处,欢迎随时联络我们  0755-8221 3852

我们的资质: 五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星 官方备案机构    五星 坐落于各地的办公室

 

 

拓展阅读

 

马德里商标注册特点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最大的特点就是省力、省时、省钱。
(提交一次申请,使用一种语言交一次费用,一年之内完成)

  省力: 联盟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办理商标国际注册事宜,不需要委托国外的代理组织代为申请。
  省时: 各成员国约定商标审查必须在一年 /一年半内(协定国家一年内 /议定书国家一年半内)完成;否则,申请商标在该国自动获得保护。
  省钱: 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的规费,不需要到成员国内每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缴纳费用。国际注册费用低于分别到每个国家注册的费用。

申请资格

中国申请人提交商标国际注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或
  2. 在中国设有住所或总部;或
  3. 具有中国国籍,包括台湾同胞及中国在各地的侨民。  
申请条件

中国申请人提交商标国际注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2.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马德里协定” 缔约方(目前仅是阿尔及利亚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
  3.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4.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或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
注册流程
  1. 申请手续由中国商标局向国际局统一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手续,须经申请人向中国商标局提出,由中国商标局向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办理注册。国际局不受理单个企业的自行申请。
  2. 商标国际注册的日期,以国家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在申请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编写申请号,将申请书件寄达国际局。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要3-4个月的时间,国际局可发商标注册文件。
  3. 申请中指定的各保护国家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受理审查申请。若申请保护的商标(即延伸保护的商标)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年 /一年半内(协定国家一年内 /议定书国家一年半内)被指定保护的国家驳回,申请人可根据该驳回的国家法律,委托代理组织进行申诉。若在上述一年 /一年半期限内申请未被驳回(即未收到由驳回通知),则商标视为自动获得保护。
马德里协定国家

卢森堡
奥地利
保加利亚
比利时
荷兰
葡萄牙
波兰
罗马尼亚
塞浦路斯
克罗地亚
捷克
法国
西班牙
德国
斯洛伐克
匈牙利
意大利
拉脱维亚
斯洛文尼亚
立陶宛
阿尔巴尼亚
中国
吉尔吉斯斯坦
摩尔多瓦
古巴
波斯尼亚 -黑塞哥维那
利比里亚
俄罗斯
亚美尼亚
圣马力诺
朝鲜
塞尔维亚
塞拉利昂
埃及
阿塞拜疆
黑山
苏丹
白俄罗斯
斯威士兰
蒙古
摩洛哥
瑞士
塔吉克斯坦
列支敦士登
马其顿
莫桑比克
乌克兰
哈萨克斯坦
肯尼亚
阿尔及利亚 (需注册证)
摩纳哥
越南
莱索托
纳米比亚
不丹
伊朗
博茨瓦纳
赞比亚
马达加斯加
卢旺达
柬埔寨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马德里纯议定书国家

爱尔兰
(257瑞士法郎)
英国
(227瑞士法郎)
丹麦
(330瑞士法郎)
希腊
(115瑞士法郎)
爱沙尼亚
(151瑞士法郎)
瑞典
(260瑞士法郎)
芬兰
(225瑞士法郎)
欧盟
(897瑞士法郎)
老挝
(141瑞士法郎)
新加坡
(242瑞士法郎)
菲律宾
(116瑞士法郎)
印度
(62瑞士法郎)
挪威
(278瑞士法郎)
巴林
(1710瑞士法郎)
格鲁吉亚
(314瑞士法郎)
哥伦比亚
(281瑞士法郎)
韩国
(233瑞士法郎)
加纳
(379瑞士法郎)
冰岛
(270瑞士法郎)
墨西哥
(149瑞士法郎)
土耳其
(143瑞士法郎)
土库曼斯坦
(151瑞士法郎)
日本
(377瑞士法郎)
新西兰
(93瑞士法郎)
美国
(388瑞士法郎)
乌兹别克斯坦
(1028瑞士法郎)
叙利亚
(193瑞士法郎)
阿曼
(484瑞士法郎)
澳大利亚
(263瑞士法郎)
突尼斯
(131瑞士法郎)
以色列
(423瑞士法郎)
津巴布韦
(97瑞士法郎)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639瑞士法郎)
库拉索
(336瑞士法郎)
冈比亚
(97瑞士法郎)
圣马丁
(298瑞士法郎)
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
(195瑞士法郎)
安提瓜和巴布达
(247瑞士法郎)

注意:标为 红色 的为 欧盟 成员国,如果已指定 欧盟 ,不需要重复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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