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韩国乐金显示公司(“LG DISPLAY”)提交了“ROLED”(以下简称“LG申请商标”)的文字商标申请,申请“可滚动显示面板,手表形式的可穿戴电信设备,智能手机等”商品。2018年8月,瑞士著名手表品牌劳力士(“ROLEX”)(以下简称“ROLEX商标”)对乐金显示公司的该商标申请提出了商标异议申请,异议理由是LG申请商标与劳力士“ROLEX”商标构成近似。尽管存在商标异议案,LG申请商标还是在2019年4月获得韩国知识产权局的批准注册。
上述纠纷并未结束。2019年9月,劳力士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商标无效申请,但是商标无效仍然失败。韩国知识产权局上诉评审委员会认为,LG申请商标和ROLEX商标在外观上不构成近似,并且两个商标的构词都没有特殊含义。另外,更考虑到公众对劳力士品牌已经非常熟悉,以及两个商标所覆盖的商品也是非常有差异,所以,两个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非常讽刺的是,劳力士的品牌知名度反倒削弱了其申请商标无效的理由。
劳力士仍然不放弃。在2020年9月,劳力士向专利法院提起了上诉,要求撤销知识产权局上诉评审委员会的决定。经过漫长的诉讼过程后,诉讼双方达成和解,LG DISPLAY最终接受了劳力士(ROLEX)的论点,并于2020年12月提出了一项修改申请,删除了“手表形式的可穿戴电信设备”商品。同一天,ROLEX撤回了针对LG DISPLAY的诉讼。
劳力士积极主动地采取法律行动,保护他们的品牌,最终实现了他们长期追求的目标,即使最终结果不是知识产权局的官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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