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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商标异议是如何开始的
澳门经济局接获商标注册申请后,会在一个月内进行正式检讨,以核实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及产品及服务分类。如果申请是有条件的,申请通知将在澳门特区政府公报上公布。任何人均可在澳门特区政府宪报公布后2个月内提出异议。
澳门商标异议的典型步骤
• 异议通知书异议理由必须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公布后两个月内提出。
• 在反对意见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将在收到反对通知书和反对理由后1个月内提出投诉回复。
• 此后,经济局会进行检讨,然后研究申请,并考虑各方的指控,检查他们是否符合澳门工业产权法典的注册规定。此外,经济局会搜查商标记录,查看是否有任何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已被其他人注册或已申请相关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然后准备检验报告。
• 如果申请符合澳门工业产权法典的注册要求,申请将进入注册阶段。澳门经济局将在澳门特区政府宪报刊登登记公告。如果申请不符合“澳门工业产权法”的注册要求,澳门经济局将在澳门特区官方公报上发布拒绝登记的通知。
• 申请人可以在澳门特区政府公报公布登记/拒绝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原审法院提出上诉。
以下简要说明澳门商标异议的典型步骤以供参考。
澳门商标申请:反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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