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的生意发展较成熟时,多数企业都会把生意伸延至外国,例如先进国家美国和欧洲,或者发展中国家土耳其和乌拉圭等等。此时,企业或会先考虑委托当国代理来销售企业产品,并推广企业品牌(即「商标」)。
对此,企业必须要注意以下2项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事项:
做法一:把企业商标在当国申请为注册商标
做法二:与当国的代理签署一份协议书
费用问题
上述做法一和做法二的最理想做法是企业花费金钱把企业商标在当国申请为注册商标和制作一份协议书(即Distributed Agreement)。但在起步时,企业或许想以「试水温」的形式来测试该国的市场,企业未必愿意花费金钱来作出此起步的投资。在此情况下,企业便需要注意以下常见的情况:
代理抢注
在没有申请企业商标为注册商标下,有很多的当国代理会在企业不知情下,「悄悄的」把企业商标在当国申请为注册商标。据笔者经验,此情况出现的概率约为70%到80%。
若企业发现当国的代理把企业的商标申请,甚至是已成功申请为注册商标,也不应太冲动;相反,企业要向代理表明立场并要求当国代理把已注册好的商标归还给企业。若要成功,企业要软硬兼施。硬是企业需表明立场,若代理不愿归还注册商标,企业则会停止向代理供货,甚至是中断两者之间的分销关系;另外,企业还需要在适当时候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异议(若商标仍在申请中)或撤销(若已成功注册)注册商标。
协议拥有权
至于做法二,代理或许会在当国从销售企业产品和使用企业商标中获取声誉(即Goodwill)。在特别情况下,代理可能会在当国获得某些知识产权权益;若不幸成真,企业在终止代理关系后想继续在当国销售企业产品和/或使用企业商标就有麻烦了。
基于以上,笔者建议企业在当国有生意时便应尽早考虑把企业商标在当国申请为注册商标,同时制作一份「销售协议书」来制定企业对外国代理的最基本知识产权保护条件。
若企业有了一套健全的保护措施,企业便能按部就班和安全地伸延企业产品至海外国家,并能随着时间推移建立和巩固企业的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