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著名商标」?相信这个名词是非常的耳熟能详,所谓「著名商标」,也就是大家所称的『知名品牌』。系指有客观证据足以认定已广为相关事业或消费者所普遍认知的品牌,经商标权人广泛宣传促销,在市场上已具有相当信誉,且普遍为相关业者或消费者所认知,即为着名商标。
以「NIKE」为例,该商标经过大量的宣传,在市场上已有相当信誉,且为相关业者或消费者普遍认知,因此此一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
我国商标法采注册保护原则,而著名商标则是扩大该注册商标之保护,以维护市场交易与公平竞争秩序,而著名商标保护的范围较广,不限于使用在相同或是类似的商品或服务。既然著名商标保护的范围较大,相对的认定条件亦较为严苛,必须就个案情况,有八大要素需做综合判断:
- 商标识别性之强弱
- 相关事业或消费者知悉或认识商标之程度
- 商标使用期间、范围及地域
- 商标宣传之期间、范围及地域
- 商标是否申请或取得注册及其注册、申请注册之期间、范围及地域
- 商标成功执行其权利的纪录,特别指曾经行政或司法机关认定为着名之情形
- 商标之价值
- 其他足以认定著名商标之因素:
倘若侵害著名商标权人的权益,而减损著名商标的识别性,会被视为侵害该商标权,负有民事责任,因此,商标在注册前,应请专业的代理人评估,待注册后再行使用,才能避免侵害他人之商标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