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商标注册议题不单止是企业,而且还是众多商标代理的棘手问题:
「当企业要在中国申请一个商标注册时,它应把企业商标申请于指定类别(Class)的某一产品上还是该类别的所有产品上呢?」
面对上述问题,多数的商标代理会以以下学术角度来向企业讲解:
即使企业将商标成功注册于一些从来未使用过的产品上,只要企业在成功注册后连续三年内不使用注册商标于该货品上,第三者便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申请取消该有关注册商标。
在现实中已有为数不少成功取消注册商标的案例。所以,企业是否在申请中国商标注册时只把商标申请注册于企业现时所使用的产品上呢?笔者想向读者提供以下一个实务的建议。
「抢注」在中国是常见的
首先,先带大家先把上述问题集中于「中国」这独特的国家上,然后再从第三者「抢注」入手探讨上述问题。
当企业把企业商标在某类别 (例如: 25) 和该类别的某一产品 (例如: 鞋) 上成功注册,若有第三者再作商标申请于企业同一类别和同一产品上,该第三者的申请必然会被商标局拒绝。这是因为在审核时,商标局必会发现企业的注册商标,从而去信第三者并反对申请。
商标局的反应
但倘若第三者在中国申请的商标注册虽与企业同一类别但不同的产品上(「同类别不同产品」),那企业就麻烦了。
据经验,若第三者在中国作同类别但不同产品的商标申请,「商标局」多数 (十居其九) 都会批核申请。这正是因为企业并没有把商标注册于同一类别的其他产品上。
企业要担心
一旦第三者在上述情况抢注成功,企业绝对需要担心。虽然企业还未有使用注册商标于第三者所注册的产品上,但只要有人在企业未授权下使用企业商标,企业都不会高兴,更别说有人竟把企业商标成功注册了。事实上,麻烦更会冲着企业接踵而来。
试想若企业使用注册商标于注册成功的鞋类产品上,但有第三者又能合法地使用同样的注册商标于衣服上,企业必然「火冒三丈」。在此情景下,多数 (如果不是全部的) 企业也会有以下的立场:
「企业势必要把第三者抢注的注册商标取消」
企业要面对的技术问题
但企业要取消抢注商标未必会成功。尤其是当企业从来未使用过注册商标于未使用过的产品上时,因企业根本未有声誉于未使用过的产品上。那企业取消第三者的抢注便有可能遭遇「滑铁卢」的惨剧。最后企业在无奈下只有赔偿第三者最想要的「赎金」。
从上述所说,笔者建议企业应考虑以下2项措施来处理在中国独特的商标保护现状:
- 企业应考虑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在同一类别尽多的产品上作出申请;
- 企业应考虑进行保护企业商标的措施-定期监察商标注册申请-来避免第三者抢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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