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元素中,分作「文字」及「图形」,其中「文字」又区分为中文、英文、其他外文,如果商标图样中同时含有文字及图形,在官方进行审查时,会将文字及图形分开审查进行判断,也就是说,若其中一元素与他人注册在先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原则上无法核准通过。
在商标使用上时,通常搭配着不同文宣,会有不同用法,可能单纯以图形出现,或是图形加上文字做搭配。然而商标最重要的是,如何注册,如何使用,因此在申请时,可先评估未来使用情况,而将商标元素分开注册,这样将来使用则较为弹性。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使用时要与注册时一致,或是不违反同一性,也就是说,不能减少当时注册的元素,或是突出使用未经注册之元素。例如:
以上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只使用了注册商标的部分元素,会被认为未使用注册商标。如果想要单独使用其中一部分作为商标,应依商标法规定,以该单独部分作出注册申请。
倘若违法使用,将有遭废止(撤销三年不使用)之风险,如遭废止成立,则无法再合法使用,同时也失去其商标之权利。因此应合理使用商标,预防遭废止之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