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每年在递增,在有限的文字里通过组合文字商标的方法已经越来越困难,不少人开始尝试将文字进行非常规设计,用充满设计感的“创意汉字”申请注册商标,以彰显其商标的独特创意和个性。
那么,用自创的汉字是否可以申请商标呢?
有的申请人知道,在设计商标的时候,如果将汉字的字体设计与其余设计不同,是可以审查通过的,但是如果过于夸张,甚至达到了像“不规范汉字”的程度,大多都会被驳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文字有缺失,仅含有文字本身的一部分,造成不规范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其书写造成错误认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如;申请人商标为“ ”,规范商标汉字应为:“及茶里”
2、含有自造字,造成不规范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其书写造成错误认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如;申请人商标为“ ”,规范商标汉字应为“留学”
3、文字缺少笔画,造成不规范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其书写造成错误认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如:申请人商标为“ ”,规范商标汉字应为“上卿臻盏”
这是因为,该类不规范汉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情形。这是出于保护我国的汉字书写文化。这种规定和商标评审对成语类的商标审查规定目的几乎是等同的。
《商标法》第十条第八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阿里巴巴曾经申请注册第22075541号“福”商标,被驳回了。从商标图例上看,这个字有点像“福”字但是又不同于“福”字,是一个自创的变体。
因此,自创的汉字并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建议申请人不要用自创的汉字,但是可以把汉字在艺术表现上进行风格设计,但最好不要过于夸张,否则可能被审查员认定为“不规范汉字”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