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反对应由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的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存档及听取陈词。
TTAB
TTAB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内的一个行政裁决机构,负责审理和决定商标异议。 TTAB拥有专属辖权来审理和决定对联邦申请的反对。
理由
以下是美国商标反对中辩称的最典型的理由。它们包括商标异议的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
基于绝对理由的反对:
TTAB可以拒绝注册,因为该商标: -
• 是对商品/服务的描述或地理性描述 。
• 是货物/服务的通用。
• 对商品/服务具有欺骗性。
• 其他相关因素。
基于相对理由的反对:
如果TTAB认为可能与先前商标混淆,TTAB可拒绝注册。在确定混淆可能性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
• 标志在外观,声音,意义和商业印象方面的相似或不同。
• 申请或注册中所描述的商品或服务,或与之前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不相似性或性质相关的性质。
• 已建立的可能持续的贸易渠道的相似性或不相似性。
• 之前商标的名声(例如销售,广告,使用时间)。
• 类似商品/服务使用的类似商标的数量和性质。
• 任何实际混淆的性质和程度。
• 在没有实际混淆的证据下,同时使用的时间和条件的时间长度 。
• 其他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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